就在数年前,西方还习惯将台湾的国民党人称之为“民族主义者”,而国民党人本身反而对自己究竟是哪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者”而吞吞吐吐;与此同时,对岸北京政府的合法性却越来越依赖于民族主义,俨然以传统文化的继承人和保护者自命,这无疑是颇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革命国家虽然强调民族解放,并常常带有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这一点是马克思所不曾料想或不愿意强调的),不过这与我们通常设想的“民族主义”却是有所不同的,有时甚至是反民族的——革命要做的工作,常常是创建一个新的、包罗一切原有民族的民族。
一个新生国家的第一反应通常是:不管如何,继承前政权的领土。但这一领土范围内,却常常并不是单一民族的,而现代自法国革命以来的传统却是与之矛盾的:一个多民族的集合体,被要求朝一个民族国家的方向奋斗。因为在欧洲的血与火的战斗中,一个单一民族国家被证明更能适应“人民的战争”的全面竞争需要。
布罗代尔在《法兰西的特性》中反复阐述的一个重点就是:法兰西的多样性。在1789年之前,至少科西嘉人、布列塔尼人和巴黎人是决不会互认为是属于同一民族的,前两者甚至不讲法语。但在革命中,他们之间的差异性被其他最高原则所覆盖:“人民”、“爱国”、“平等”等等。“民族”一词的意思在这里被替换为“全体人民”,全国实施整齐划一的教育、不再按语言和风俗划分为不同集团……在这种狂热的举国团结一致的激情中,一个反复重申的神话“法兰西民族”无中生有地变成了事实。到今天,法国各地之间的差异已经消弭,以至于无须为科西嘉人建立民族自治区域了。
在这个模式中,革命激情之下是一个力图模仿单一民族来行动的集合体,它的口号深深地鼓舞人,因为“平等、自由”都是超民族的价值观——但问题的实质在于,要将一个多民族的集合体锻造成一个民族,就需要超民族的价值观。正如现在融合了各色人等的美国,也最有理由强调“自由、民主”,因为只有意识形态才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基础。
列宁在1917年提出的口号中,有两个最为强有力:“面包、和平和土地”及“民族自决”。前者使俄国退出战争,后者搞垮了帝国。但红军随即又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列宁本人则自始至终地谴责大俄罗斯主义,此后“苏联各族人民”一词成为新的共同体名称,官方宣传更愿意强调这是一个整体的命运共同体,而不愿意将它拆解为俄罗斯人、鞑靼人、或哈萨克人。
尽管这未必是对法国革命有意识的模仿,不过却成为后来革命中反复出现的现象:革命家们更有兴趣创建一个新的民族。远在印度尼西亚独立之前,一个学者多威士·德克尔对苏加诺有重大影响,此人认为“创造一个民族,比确定其社会结构的各项具体问题更为重要”,这一点后来被苏加诺发挥为民族主义的“最完整的意义”:“不是爪哇民族主义,不是苏门答腊民族主义,也不是婆罗洲或西里伯斯,巴厘或任何其它的民族主义,而是共同成为一个民族国家这一基础的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总统先生强调印尼群岛是“真主安排组成的单一的实体”。
这样的话语,我们并不陌生。民国时代,中国人习惯谈的是“五族共和”、“中华国族”,到1949年后变成“中华民族”——世界上之前并不存在这样一个民族。国民党时期并不承认中国少数民族的存在,1943年蒋介石《中国之命运》中将各少数民族称作汉族的大小宗支。1949年后在一切宣传话语中,谈的是“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而不是汉民族的民族主义、或满族民族主义,后者非但不合法,而且是邪恶的民族分裂主义。以至于岳飞和文天祥是不是民族英雄的问题,也被下令禁止谈论——根据上述逻辑,这一争论将激化汉民族主义和满族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可以谈的,但只有一种可以谈,即“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
微妙之处正在于此。这个以民族利益为最高原则的革命话语,由于只承认一种被创造出来的共性,并且既然大家都是平等的、毫无差异“全体人民”的一员,那么也理应该受到平等的、毫无差异的管理或镇压。其隐含的逻辑否定了在“最高统一”之下的差异性和个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它是反民族的。
土耳其革命胜利后,在民族复兴和民族自豪感的基础上,强调全国是一个整体,并将这一逻辑发展到顶点:即否认库尔德是一个独立的民族,它仅仅是只是土耳其人中桀骜不逊的一支,库尔德语及风俗由此遭禁止。而换个角度看,这却是种族清洗、强制同化和武装镇压。同样,在南斯拉夫王国时期,马其顿人一度被禁止讲马其顿语,因为当时塞尔维亚人认为他们是塞尔维亚人。
在民族主义兴起之前,“民族”往往并非一个人最重要的身份识别特征,因此常常是模糊不清的。在印度推行印地语的计划时,曾引起激烈争辩,支持者认为操该语言的人口超过全国的50%,而反对者则强行把这个数字压到30%。至于“人口普查再定义引起的种族灭绝”(如土耳其的例子,库尔德人就被认为不存在)也并不鲜见。
我们不难理解这一悖论的渐进模式:起初是为了反抗外敌而举国团结,进而是力图塑造一个新的共同体,并带上越来越多主体民族的色彩,然后少数民族的差异性遭到否定和强制同化,最后是这反过来激起少数民族的本族认同和激烈抗争。
苏联是一个最典型的案例。苏联领导人都认为要“解决民族问题的唯一办法是消除民族差异”,“对此,列宁靠的是教育,斯大林靠暴力,赫鲁晓夫则寻求政治和经济的合理性,认为未来将是‘苏联人民’的时代”(《分崩离析的帝国》)。斯大林也强调“苏维埃爱国主义不是把我国的各民族分裂开,反而是把它们团结为统一的兄弟家庭”(《论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这位暴君也许的确问心无愧,因为他是无差别地镇压一切“反革命”的民族的,虽然作为一个格鲁吉亚人,他表现得比一个俄罗斯人更像俄罗斯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这种对共性的过分强调,使一些苏联领导人在这一问题上丧失警惕。到勃列日涅夫时代,最高领导人居然认为民族问题已经解决,形成了“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当局的人口普查中,民族属性一栏甚至有“苏联人”一类——不过认同这一点的人始终在2%上下。戈尔巴乔夫也天真地以为各民族不会脱离苏联,改革之初根本没怎么考虑民族问题。直到苏联解体后,仍有人对此念念不忘:“不应根据民族属性对人作任何限制。伟大的俄语和俄国卢布必将把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把他们融合成一个俄国民族。”(日里诺夫斯基《俄罗斯的命运》)
Clifford Geertz在其名著《文化的解释》中说,独立运动有时导致这样一种观点:反殖民主义与集体再定义民族特征是一回事;但“一个泰米尔人要理解自己不是英国人,要比认同自己是印度人要容易得多”。在收回香港、澳门后的这些年里,中国人想必已对此有所领悟,无论是塑造还是创造一个共同体,首要的条件是承认差异和耐心,硬是无视这些差异和急切行事,通常是激化矛盾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