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可畏
时间:2009-06-13
电话里母亲照例问起Suda近况如何,得知一切安好,腹中胎儿反应也不大,她大为宽慰,又叮嘱了一些。我耐心听完后笑问:“你儿媳妇怀孕的事,现在大概全村都知道了吧?”她说:“那当然,早就知道了。”
自从年初Suda确认怀孕以来,双方父母的焦虑感都大为缓解。五年前我们刚结婚时,我妈还曾摆出一副相当开明的姿态说:“你们将来要不要孩子?如果要就别太晚,过了三十对女人身体不好。”俨然我们如果下决心不要她也可以接受似的。随后他们的催促就越来越不含蓄,开始追问我们“为什么还不要”、“到底想等到什么时候”、“都三十出头,玩得也差不多了,可以要了”,“孩子生了你们不用担心的呀,我们会带”。岳母说她每天去股市人家笑问“什么时候抱外孙”她就觉得压力很大,而我妈也同样面临着村里的舆论压力,每次被人问到就影响一整天的心情。有次回岛,她甚至说村里有人建议她“为什么不带小夫妻去医院看看,当初我儿子不知看了多少医生呢”,我一怔之下明白她所指,登时满脸通红:“你胡说什么?我们都很正常!”
我们是否“正常”,大概她那时是将信将疑的,虽然我当时作出恼羞成怒的强烈反应,却并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我岳母也私下向她女儿提出类似的忠告,弄得我俩在无奈之余都颇感啼笑皆非。许多朋友的父母也是如此:大学时叮嘱你不要谈恋爱,毕业后就开始急着要你找对象,找到了催你结婚,结婚了催你生孩子……始终在一环扣一环的焦虑之中,如果这些事不幸未能按部就班地及时发生,他们的焦虑感就在家庭空间中四处弥漫。如果从体察父母的角度出发,我们谈恋爱五六年才结婚,结婚后又是五六年才生孩子,似乎每次都是被催到不耐烦了才勉强给他们一个期待已久的结果,说起来也有些“不孝”——我妈就说过,“明明孩子是你们自己的事,弄得现在像是我们在求你似的”。这个漫长的拉锯过程几乎可以算是意志的对抗和较量了。
同龄的朋友一般而言都不大会这样催促,不止因为毕竟关系不像家人那么亲,也因为我们这一代大多将这些问题视为个人隐私和自由——他是不是要孩子,什么时候要,别人无权干涉,最好问都不要问,免得不必要的尴尬。许多人觉得:当我们这一代为人父母时,就不再会出现类似的代际干涉压力——然而这不是问题的解决,只不过是新问题将取代旧问题。看看日本就知道了:加藤紘一在三年前说过,日本社会成员普遍有漂浮感和无根感,彼此尊重隐私、个人空间和自由的结果之一是家庭成员的联系普遍遭到削弱。“当父亲的不再厉声训教他们的儿子,做女儿的不再关心她们的爸爸。他们以为那就是自由,于是缩到自己的房间里,躲到那个属于电视机和电脑的世界中。”也许现在的问题是“太多的关心”,而以后的问题是“太少的关心”——只不过它被伪装成“自由”和个人空间的必要性,家庭成员成了孤立的个体。
中国在很多社会心理上仍然是一个熟人社会。我周围的不少朋友都有这样的经历:由于受不了父母让他们找对象、结婚、生孩子的连番催促,他们变得很怕接家里电话,有的人甚至干脆从家里搬出来到外面租房子。而父母的这种焦虑又是受他们自己社会网络的压力所致——像我妈一旦确认儿子并非像某些村民私下议论的“怎么四五年了还不生,不会是生不出来吧”,她就不再感到走路时矮了一截。不仅农村如此,在城市里(尤其是中小城市)人们也是熟人网络,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中,一个不合社会期望和规范的个人,会连累到他的家人承受巨大精神压力。
我们村前些年有个男孩子在上海学美术,谈了个上海女孩子,经过旷日持久的恋爱波折后终于要结婚了。他妈提前一个多月便开始准备他的新房、发喜帖遍告亲友、采购各式婚庆菜肴……结果,就在婚期的前几天,这个女孩子逃婚了。在年轻人看来,逃婚虽然是感情上的一次打击,但也仅此而已,日剧《悠长假期》一开头不就是一次逃婚么。但在我们这个道德观保守的小村子里,此事却引起强烈的反应,人们时不时就此议论纷纷,对于这种大家关注度高而事实极不明了的事件,总是很容易引发谣言。人们有种种猜测,不一而足。男生本人在上海倒也无所谓,而他母亲几乎有两三年时间都极度郁郁寡欢,难得露面一次也气色晦暗,犹如大病一场。
因此,在一个开放的陌生人空间中被视为隐私和自由的事,在一个熟人社会中很可能只是一件丑闻。“为什么不结婚”和“为什么不生孩子”同样也是丑闻,就算别人在嘴上说“晚婚晚育也蛮好”,对话双方却都明了人们其实是将它理解为一个能力上的问题的。仅此就已足够给人施加精神压力。史禄国在《满族的社会组织》中指出,“满族人认为,当儿子年满21岁的时候,家里必须(几乎是绝对必须)为他们完婚……如果到了这个年龄还未结婚,大家都会加以嘲笑。”否则就会被认为无能、无用或穷困——理由很简单,如果你能干、聪明又不穷,为什么娶不到老婆?
对于这种社会舆论,一种常见的反应是道德主义式的——斥之为“价值观守旧落伍”、“传统封建思想”或“愚昧”。这种谴责并不能解决问题。按社会学观点,“过分清晰化”(over-visibility)是每个小城镇必然面临的问题,就像一个数十人的村庄,差不多每个人都对各自的底细一清二楚,保留隐私和个人空间不过是一种自我孤立的做法。流言蜚语也是一种强大的社会制裁手段,几乎比法律制裁还要有效,它对敢于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施以嘲讽、议论、诋毁、谩骂、指责、孤立,使之最终不得不屈服并回归到稳定的规范模式上来。社会控制的过程深深嵌入在社会生活中,非正式的途径能极其有效地让大多数人安分守己,伦理习惯约束能对逃脱规范的行为进行“全村制裁”。
这种手段之所以有效,是因为越是熟人社会,人们越是不能或不敢无视他人的评价。对偏离社会公认规范行为的议论、嘲讽通常能激起行为人极大的羞愧,这种力量之大是大都市这样的陌生人组成的社会难以想象的。有一个著名的阿拉伯故事,说在某个庄重的场合,哈桑放了一个既响又臭的屁,虽然人群在稍稍一怔之后旋即恢复平静,人们都装得若无其事,谁也不去提它,但哈桑本人极度羞愧而难以原谅自己,为此他悄悄远离故乡,二十年后他猜想人们可能已经遗忘了此事,于是半夜潜行回乡,结果在帐篷外听到一对母女的对话:当女儿问自己是哪一年出生的时候,其母答:“就是那个哈桑放屁的那一年。”他听后羞愧难当,从此再也没回故乡。
在这个故事中,社区虽然没有直接惩罚当事人(其实我说的那个逃婚故事,也无人当面指责那个伤心的母亲),但由于这一规范早就内化到每个人心里,足以使当事人因羞愧而实行严厉的自我惩罚——哈桑的自我流放实际上无异于一种酷刑。在彼此直接相处,不能掩盖行径又不能逃脱惩罚的社区,羞愧的作用最大。旁观者以言辞或表情公开表露不满或嘲讽,能通过唤起羞愧来制止越轨行为,因为它能最尖锐地刺伤自尊心——羞愧的人被抹掉了他呈现于世界的精心培育成的自我形象,损害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早有人类学家指出:“在小城镇与初民社会中,羞愧是最为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在一个无人认识自己的大都市街头,哈桑就算放了一个屁,他也不必太过难为情,羞愧的念头最多一闪而过,无人认识他也就无人能制裁他。流言飞语、道听途说将某人过失传遍整个社区,“因为流言只及于认识受害者的那些人们,因而也就勾画出一个社区的界限。”
晚婚婚育当然不是某种“过失”,但它同样偏离了社会期望:如果社会共同心理认为某人某事“应当这样”,那么没能与之保持一致就会受到流言飞语的制裁。这当然是一种功能主义的观点,即认为流言飞语有助于维系群体的统一、道德和历史。“流言飞语的本质是借助公共传统的预期不断的(非正式或间接的)从负面对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关键概念》“流言飞语”条)。反过来说,流言也最能体现和折射出人们生活于其中的规则和习俗。阮玲玉临死留下“人言可畏”一语,曾激起时人对社会规范的极大义愤,反对某种旧观念确有必要,但太强的道德谴责有时反而会妨碍我们去认识和了解它。当然汉语中“人言可畏”一词首先就体现了这种流言飞语的对维持社会规范的巨大威力,以至于人们很难去无视或忽视它——虽然我们现在常将之流言和“人言可畏”视为贬义词,即保守愚昧的舆论对新思想的压制和打击,但事实上它也同样压制和打击其它“坏”的行为,不论是偷窃、通奸还是为富不仁。
从某种程度上说,民俗也起到类似的作用,各种民间故事经常是社会规范和道德观进行教育的载体,警告人们好吃懒做会受惩罚,逆来顺受才能得好报……诸如此类。这敦促人们保持与公认的行为模式的一致性,吓阻偏离和越轨行为,通过赞美符合这一习惯和道德标准的做法、嘲笑或批评背离这一标准的行为来确保文化和社会道德观稳定性。孔子强调伦理道德的社会控制功能,正是看到了它在此能起到比法律、政治更强大有效却又更柔软隐性的作用。当然这也不独中国为然,所有前现代的民间故事集实际上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这种惩恶扬善的社会控制功能。
维舟 发表于
2009-06-13 11:19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评论
什么时候人可以不受外界的影响?
你说的例子,我想起《我在伊朗长大》作者Marjane Satrapi 一个访谈里曾提到的另一个例子,法国颁布禁令禁止学生上学时戴面纱,她说她因此第一次支持、维护她一直痛恨的面纱,因为那对那些在法国生长的(第二代移民)十几岁年轻女孩子有不一样的意义。她们的母亲革命过不戴面纱,那么面纱对于她们就有一种叛逆、反抗的象征,当你告诉一个十几岁孩子不要做什么时,她一定更想去做。
pandapan
(
) 发表于
2009-06-30 13:20:08
是啊,在某一套环境时都会想念另一套环境的好,但是我还挺清楚自己是哪里人,就是这么长大的,压力虽大,可是心里也熨帖。出国了虽然自由度大,可总有“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恍神感,唯一的好处是在空旷的环境下更能认识自己吧。
说到人言可畏对社会规范的维护,我想到西方那种自由平等独立未尝不是另一套流传下来的主流规范,如果你的选择是(大众印象中)违背民主、独立、平等这些价值观时,也未必那么的好过。看过一部纪录片,介绍一些荷兰女性convert改变信仰信伊斯兰教,读经,戴面纱,嫁给穆斯林。她们的父母也承担了非常大的压力,接受得并不愉快,并承认并不想跟戴面纱的女儿一起走在街上。
还从这部片子里看到了一点,能联系到前几篇讲女性问题滴,里面的女孩子信伊斯兰教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女性在现代社会中感到的压力,穿着、身材、容貌,一个人说:“我不喜欢走在街上被男人盯着看。穿上长袍,我不必再担心别人看到我的什么。”反而被保护了。还提到伊斯兰教义禁止女性化妆,因为“没有什么比你本身更美丽”,所以她不化妆,但是还是忍不住画眼线,因为画了多年,不画非常没有自信。
有点感慨,女性的弱势、被物化以及不自信在现代社会也没有真的被解决啊,尤其是关于身体相关的问题,还是问题。而印象中女性地位低的伊斯兰,却带给了她们一定的自信和保护。
维舟 回复 pandapan 说:
这是很自然的,社会之所以成其为社会,就在于它有一套潜在的为所有人默认、遵守的根本机制,以至任何人要挑战它就得付出一定代价,即使在最开放自由的荷兰也不例外。附带说一下,“不化妆”一旦成为强制禁令,情况又不同了,《我在伊朗长大》中德黑兰的女孩子是偷偷违令化妆的,她们的看法显然与你有相当大的差别。
(2009-06-30 07:40:17)
pandapan
(
) 发表于
2009-06-30 00:52:47
虽然抗拒,毕竟我们也是半推半就照着父母的指望一步步长成这样了,虽然快慢有别,想法各异。说件不相干的,小时候学骑自行车很有困难。我爸就说,那么多人都会骑了,你怎么可能学不会。想想也是,后来也就会了。我倒是常拿这句话鼓励自己,大概骨子里还是太乖了。
jinying
(
) 发表于
2009-06-29 17:07:07
先恭喜了!
不过,爱是永远无法逃脱的牢笼,家庭也是,等到陷在其中就知道了。孔子是极聪明的,修齐治平四个字几千年来圈住了多少人?
如此而已
(
) 发表于
2009-06-21 16:36:50
恭喜恭喜~~未生之时一切以养胎为要,老婆的心情最为要,孕期安逸恬静,孩子相对就安静些,反之不胜烦恼啊!生活方面早做打算,所有物品,人员的准备要早做准备哦~另,老爸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别看生孩子是女人在疼,等着你的女人给你生娃那感觉也够折磨人的,我家那位在产房前足足折腾了18个小时,一点儿没比我少累;至于之后的照顾宝宝,就是莫大的耐心与细心了,愿你这位新科爸爸一切顺利
维舟 回复 caro 说:
谢谢:)Suda本来也是自由职业,我想她的孕期休息,应该比大多数孕妇都好了。
(2009-06-21 13:25:53)
caro
(
) 发表于
2009-06-21 00:37:18
做人就是很无奈啊,结婚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切尼的女儿是同性恋吗?他那个大女儿经常带着四五个孩子在电视上抛头露面,而且巨能说,头脑也很好,切尼也有意把她培养成接班人,你说的估计是他小女儿。
说到同性恋,到底是遗传还是社会因素造成,我一直搞不清。如果是社会因素,想想看你有5%的机会把孩子培养成同性恋,这其实相当恐怖!
CINOS
(
) 发表于
2009-06-19 00:37:19
凡此种种,总让人不得不模糊了婚姻的目的...
mifix
(
) 发表于
2009-06-18 13:56:22
我们家也有个亲戚,儿子结婚很多年都没有生孩子。终于生了个大胖孙子后跟我说:之前的那些年亲戚朋友来约吃饭见面什么的,能不去就尽量不去。现在终于可以挺直腰杆,堂堂正正的去参加了。其实想来,城市里亲戚之间的走动,并不见得真的存在多大的舆论压力,可能有时候就在不经意间的几句关心问候触及到当事人特别在意的话题,形成所谓的压力吧!
维舟 回复 立秋 说:
所以这也很中国特色啊,美国人肯定不能理解儿子多年不生孩子为什么挺不起腰杆,像切尼的女儿还是同性恋。
(2009-06-18 16:17:55)
立秋
(
) 发表于
2009-06-18 13:10:28
恭喜,恭喜!
应该说是同喜。俺老婆也怀上啦,预计年底生。
我们结婚十一年,本来是打算做铁钉的,这下白丁了。
帮想个名字吧。姓蔡不太好起名。
俺从小就为了改变别人叫我菜帮子的这种恶习而不懈奋斗过很多年,自己也曾经付出了很多惨痛代价。
这话听起来冠冕堂皇,其实就是小孩打架。呵呵,悲剧不能在重演了!
维舟 回复 Morris 说:
好事啊,恭喜恭喜!起名的事待我去翻翻书先:)
(2009-06-18 11:29:11)
Morris
(
) 发表于
2009-06-18 10:51:49
恭喜你了,真心祝福!
夜雪连城
(
) 发表于
2009-06-16 21:00:51
最近一直没有机会上能输入中文的网,一来就看到这个好消息!恭喜恭喜!
谈的这个话题,作为女生,体会更深啊。时常心情矛盾,既希望离父母和家乡近一点,又很怕自己难以承受各种各样、主动被动、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而做一些自己不想的选择。所以有时候父母反而希望我呆在国外,一方面我可以过得更自由,另一方面他们的精神压力小很多,有关我的工作、生活、感情状况,他们都不需要向周围的人解释。当然跟父母的这些共识,也是在长期拉锯和抗争下才达成的。
我的室友是一个三十几岁的荷兰女生,也怀孕四五个月了,她不仅没结婚,男友大概几个月之内也不会搬来和她同住,不是感情不好,是因为两个人都边工作边读master以及其他做事情,忙。这些事很难想象在中国发生啊,即使当事人完全可以接受,人言也足够可畏了。
维舟 回复 pandapan 说:
你说的这个荷兰女生的例子,在国内的确很难想象,人们会感觉难以理解。这和中国的情形完全是两套行为规范,哪一套更好,只怕也因人而异。
(2009-06-16 22:29:55)
pandapan
(
) 发表于
2009-06-16 20:48:59
恭喜维舟大哥
潜水员甲
(
) 发表于
2009-06-16 12:10:30
恭喜!
路人甲
(
) 发表于
2009-06-16 09:07:34
“到底想等到时候”
什么时候
维舟 回复 路过 说:
谢谢,笔误改了。
(2009-06-16 09:19:17)
路过
(
) 发表于
2009-06-16 09:05:22
一个小维舟一个小苏打最好了
估计到时候生活类、童话类的文章比例要多一点了
还有“朋友的许多父母”也是如此应该是“许多朋友的父母也是如此”
维舟 回复 菜根 说:
谢谢,笔误已更正。养两个孩子太累了,一个孩子已经足够改变我们的生活了。
(2009-06-15 21:30:41)
菜根
(
) 发表于
2009-06-15 15:33:07
23岁无女友愣头青年一闪而过。。。
豢
(
) 发表于
2009-06-15 10:55:37
看起来我会跟维舟一起当爸爸...
维舟兄宣布升级准父亲也这么学术化啊,哈哈~
恭喜!
抓紧看书吧,日子不多了...
维舟 回复 沙门 说:
呵呵,此文本来倒不是为了宣布自己升级为准父亲,而是忽然意识到父母的催促、别人的流言飞语、议论、嘲讽都具有维持社会规范的意义。当然这也是社会学、人类学上早就探究过的,只是现在感同身受了。
(2009-06-14 21:09:25)
沙门
(
) 发表于
2009-06-14 17:59:10
我女儿7个月了,刚长了牙齿,你对她笑,她就对你笑,最近还学会做怪脸了,可爱之及。
恭喜你也要升级了
cloudia
(
) 发表于
2009-06-14 15:55:48
祝贺维舟要加入父亲行列!我是潜水很久的校友,读你的文章好久了。谢谢分享。
维舟 回复 季庄新闻 说:
也谢谢你的关注。
(2009-06-14 21:07:00)
恭喜下,先。
烦恼终于开始了。斗智斗勇斗体力的过程终于开始了。
花大熊
(
) 发表于
2009-06-14 09:08:42
我现在比较关心是男是女,贸哥应该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吧!
艾,别人在我这个年纪谈朋友的谈朋友,结婚的结婚,我还在天上飞着呢,想来我也不是一个崇尚个人主义的人,就这样过上了不着边际的日子。前路渺茫,一声叹息。
archer
(
) 发表于
2009-06-13 23:53:51
哇哇~恭喜维舟要有小维舟了~这下不只是村子里的人知道了,哈哈
想起神雕侠侣了~
跟朋友聊天也是,有打算单身或者丁克的,转一想父母这一关铁定过不了……不只忠孝不能两全,个人理想与“家庭责任”也很矛盾呀~
维舟 回复 lsmyer 说:
谢谢:)
(2009-06-14 21:06:21)
lsmyer
(
) 发表于
2009-06-13 23:43:50
如果这是二害择其一的选择题,我宁可要冷漠孤立、礼崩乐坏的现代城市生活。
幸运的是,社会趋势似乎站在我这一边...
changx
(
) 发表于
2009-06-13 23:29:45
一种由社会共同心理形成的规范,已经近乎是道德了。
道德这个词汇虽然仍旧活跃于知识分子之间,但在社会一般大众的话语中已经渐趋消失。如果你尝试因某种道德上的理由责备一个年轻人,可能听到的回答之一是,“我又没犯法,你管的着吗?”我不知道这是否全社会宣传法制的成果之一,但是显然有不少人误解了一件事,那就是法律的本质在于道德的底线,仅仅“遵纪守法”并不足以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
从理论上讲,现代社会的法律是建立在平等、自由、正义的原则之上的。但现代社会的道德却很可能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上。也就是说,道德可能从来没有什么诸如此类的立场,在一些时代人们曾认可女子三纲五常七出,而在现代人们仍旧认为他们有权干涉(至少是通过议论的方式)一个未婚的男人或女人的婚姻权。
由于所受过的训练完全不同,一个生活在现代的人将比他的祖先更加不擅长处理道德方面的问题。而且,现代人往往习惯于以法律规范自身的行为,知识体系中通常缺乏对于道德的足够认识,当面临道德问题时还会造成他们的迷惘和痛苦,成为压力的来源。道德是没有写进法律中的法律,除了遵从我们其实原本就没有第二个选择。
相信如果“三十岁前必须结婚生孩子”这样的“恶法”写成明文载入法典会让人少很多烦恼。
维舟 回复 子宇 说:
道德和法律的功能区分及关系,中外都有很多人讨论,这方面倒是先秦诸子贡献较多,孔子显然赞成将道德作为社会控制的核心,而非法律(所谓“必也使无讼”)。但现代社会是多元的,常常缺乏公认的社会共同规范,在这种相对主义之下,甲的道德说辞并不高于乙,他当然可以不接受。至于你最后的建议,毫无疑问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会带来更多问题。
(2009-06-13 22:30:14)
子宇
(
) 发表于
2009-06-13 20:08:04
恭喜啊!
维舟 回复 rosa 说:
谢谢:)
(2009-06-13 22:23:37)
rosa
(
) 发表于
2009-06-13 16:16:37
人生要面对现实
我早就明白了,呵呵,所以工作流浪两年后,即寻找合适对象恋爱结婚育女,自然也就遇到合适的AMY同学。
我结婚后,父母果然长舒一口长气, 期待我稳定及谈朋友结婚估计已经憋了好久了,不过是考虑我在外面生活不易,不便催促而已。
我哥在本地,工作2-3年未婚,周围已有小议条件那么好为何如此,是否有些问题,搞的我妈压力好大。
做父母还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看到旁边一朵朵睡的好深,不时有些热泪盈眶的感觉,再看一些父女分别的镜头,及其容易代入和伤感。
当然带孩子还是非常头大的事情, 你们未来自然会有苦处,早作安排。
再回你的文题,人言可畏,其实人言并不可畏,爱才可畏,父母之爱,无以拒绝,无以为报。 真要洒脱,闲言碎语岂足道哉, 我的父母最后一样还会深爱我, 不过教父中有言。 “如果你不和家人在一起,你就永远无法成为真正的男人。”
世事繁华如锦,变化万千其实都是类似,并无不同,唯有爱无法逃避。
维舟 回复 无法 说:
无法同学,“自然遇到”就已经是缘份了。你感情很深厚嘛,Amy同学会幸福的。
标题“人言可畏”只是着眼于说“人言”对稳定的社会规范所起的作用,并无他意。
(2009-06-13 22:23:27)
无法
(
) 发表于
2009-06-13 13:31:47
逃避人言的终极手段是乘桴浮于海...
dabenxiong
(
) 发表于
2009-06-13 12:45:48